呼吁物流立法
- 2008-8-7 9:31:16 来源: 物流天下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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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1日上午,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今日安报社和河南交通物流协会共同举办了“倡导物流诚信,推动物流安全,呼吁物流立法”大型座谈会;会议在河南省政协二楼会议室召开;省交通物流协会会长张洪华(原河南省副省长)、副会长兼秘书长谢长勤,亲自到会,省人大、省政协、省发政委、交通厅、信息产业厅、河南日报报业集团、省高级法院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、省部分高校、律师事务所和省30多家大型物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我们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卢怀敦律师、朱攀峰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。会上,大家就物流诚信、物流安全和物流立法方面的议题畅所欲言。卢怀敦律师作为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在会上发言,受到与会者的赞扬。
卢怀敦律师发言全文如下
大家上午好!今天会议是就物流诚信、物流安全、物流立法方面的议题进行交流。我仅就物流立法谈一些自己的认识:
首先,我认为国家对物流进行立法很有必要。
从微观上看,物流从业者绝大多数是希望依法从业,规范经营的;物流企业的客户也希望物流是安全的,而物流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就是立法。
从宏观上看,物流立法是国际经济大环境的需要。目前,欧美许多发达国家和亚洲的日本已经有完备的物流法,物流业也十分发达。中国的改革开放,加入世界贸易组织,面临的是经济全球化;国外的先进行业,包括国外的物流从业者已经向我们国内渗透。但是,由于目前国内物流市场的不规范,严重制约着物流行业的发展。
其次,物流企业如何应对物流市场的现状。
物流立法是一项系统的、渐进的工程,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。但是物流企业的日子还是要过,饭还是要吃。现阶段的物流企业如何生存?如何发展?本人认为:第一,物流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法律、法规、行业规范来管理企业,服务客户;第二,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,通过合同形式来规范物流企业的经营活动,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。而律师在这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我们希望通过我们律师的服务,使物流企业能够更好、更快地发展,并在为物流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对物流立法的实践作些有益探索。
我们也希望通过我们的律师服务,为我省物流行业的“新解放、新跨越、新崛起”作出更大贡献。(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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